違佔旺禁令 鄭錦滿認藐視法庭候判 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17/02/17 12:44

最後更新: 2017/02/17 12:4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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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經濟日報資料圖片)

律政司早前起訴包括熱血公民成員鄭錦滿在內的17名人士,涉違反佔旺禁制令而干犯刑事藐視法庭罪,其中兩名答辯人鄭錦滿及歐煜均早前已表示擬認罪,案件今作指示聆訊時,兩人正式表示認罪,法官將案件押後至判刑。

歐煜均(23歲)的代表資深大律師麥高義求情時指,歐向法庭存檔誓章並表示誠懇地道歉,歐並無任何政治聯繫,而他參與佔領運動只為向政府表達不滿,並非為挑戰法庭。而根據案情,歐於案發時不慎抓傷警員只是出於即時反應,並無意圖傷及警員,而他當時的情緒只是反警方,並不是反法庭。

麥高義又表示明白公民抗議並非辯護理由,但在數百名參與者之中,總有些人是屬於愚蠢和無知的,而歐後來已明白律政司與警方是不同角色,故希望法庭可考慮罰款處理。

答辯人之一鄭錦滿(28歲)今早遲到出庭,法官陳慶偉並一度責備於席上使用手機的他不尊重法庭,質疑他是否真誠致歉;法官聽罷雙方陳詞後表示將案件押後判刑。

案情指,2014年11月25日,執達吏於旺角執行佔旺禁制令,當日下午3:02,歐從人群中跑出來,警員欲上前阻止,雙方糾纏期間歐抓傷一名警員的左前臂,歐隨即被捕。而鄭則被指於同日一直停留在旺角亞皆老街一帶,兩人漠視禁制令而停留在有關範圍內,屬故意違反禁制令,並構成刑事藐視法庭罪。